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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禁以专项债等各类债务资金作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

2021-08-23 18: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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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浙江轨道交通消息,浙江省就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征求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暂缓审批(核准)新项目。运营企业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并暂缓开工建设新项目。

(文章来源:格隆汇)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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