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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朋友欠债不还,心生邪念强奸其妻子,致其死亡,如何判罚?

2021-09-14 12:29:45

广州市私家侦探

  【案情回顾】

  陈军(本文人物皆为化名)是在一次工地项目中认识了同一个乡镇的孔龙,因为同乡的关系,两人之间的来往也逐渐多了起来,两人经常约在一起聚餐,孔龙还时常邀请陈军到他家吃饭。

  陈军因家里建房急着用钱,想起孔龙还欠着他几万块钱没还,在他们两人的一次聚餐中,看着要吃好了,孔龙就跟陈军说起了自己买房的事。

  陈军一听就顺势提起了这件事,他说道:“孔龙,你也知道我这边要搞房子,手里没多少钱了,之前我借你的几万块钱,你看看什么时候可以还给我。”

  

  孔龙一听到陈军要他还钱,叹了口气,看着陈军说道:“陈哥,你也不是不知道,我这边不仅有一家子要养着,还有之前借的贷款要还,之前你借给我的几万块钱根本就不够用,根本不是我不想还给你,是我这个情况哪里还能还上你那些钱啊!”

  孔龙连声和陈军抱怨道。陈军越听越生气,心想孔龙这个东西,之前就欠了别人一屁股债,要不是自己,这会孔龙都不知道在哪里,自己能帮他的都帮了,竟然还好意思说跟他借的钱不够用,真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一想到这,陈军脸沉了下来,说道:“那你现在是打算你先吃好喝好了,再还钱给我是吧。”

  “也不是这么说的,等我手头宽裕一点,肯定还钱给你。我们是什么关系,陈哥你还谈这个,这就见外了吧”

  

  孔龙一听陈军语气不对,连忙解释道。

  陈军骂道:“你都要买房了,手头还要宽裕到什么时候,你要买房我就不要住了吗?”

  陈军一看和孔龙谈不拢了,指着孔龙说道:“这样吧,你也没把我当兄弟,你把我的钱还了,一个月还我一万先,还完咱们就别来往了好吧!”陈龙说完这句话转头就走。

  过了一个月,不出意外的孔龙根本没把陈军的话当回事,陈军打了好几个电话孔龙都没有接听,他心里明白孔龙这是要和他撕破脸了。

  他心想不能就这样放过孔龙,随后叫了几个人,打算去孔龙的工地堵孔龙。

  “孔龙,我好话都说完了,这时间到了你也没消息,这是打算赖掉我的债了吗?”

  

  陈军看着孔龙说道。孔龙这一看是撕破脸的节奏了,不耐烦地说道:“陈哥,你这就烦人了,你要是不来堵我,我还想还你钱,你这这样一搞,我就烦了,谁还想还你钱啊!”

  陈军一听脾气就上来了,上前就和孔龙打了场架,但陈军这次还是没拿到钱。

  又过了几天,当陈军路过孔龙家附近时,看到孔龙的家里开着门,想着去威胁一下他好让他还自己钱。没想到的是,当他走进去只看到孔龙的妻子高红在家,高红看陈军走进来说道:“陈哥,你来找孔龙的吧,他没在。”

  陈军回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他欠了点钱,我来找他拿而已。”

  

  高红急着去接女儿,随口说道:“那你先等着吧,我去接女儿去了。”

  就在她要出门的时候,陈军拦住了她,他看着孔龙的妻子高红心生邪念,想要猥亵一下高红就当收个利息,心想反正孔龙也不可能还得上钱。

  接着,他就对高红上下其手了起来,高红一看情况不对,大声喊道:“你干什么!”陈军害怕高红将人叫来,掐住了高红的脖子威胁她:“你别叫了,孔龙欠了我一大笔债都没还完,你就让我碰一碰怎么了?”

  高红听完陈军说的话,反应更加激烈了。陈军一看没办法控制住高红,随手拿起东西就向高红头上砸去。没想到的是,这一砸,高红头上不停地冒出血来,他伸手一探,才发现高红没有了呼吸。

  陈军知道出大事了,急忙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孔龙家中。

  最后,警察还是逮捕了出逃的陈军。

  

  【法律分析】

  法院院认为,上诉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上诉人陈某称证人邹某的证言存在矛盾、现场勘验情况与尸体检验鉴定意见跟本案认定的事实以及其他证据没有直接联系,没有写过自供书,强奸罪不成立,杀人动机则不存在,有罪供述与客观物证检验结果相矛盾等上诉理由及辩解,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

  陈某上诉称没有杀人,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致。

  经调取公安机关讯问陈某的同步录音录像、陈某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并结合录音录像记录、笔录与陈某自己书写的“作案经过”进行审查;陈某对意欲与高某1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进而杀害高某1犯罪过程的供述自然、顺畅,与自己写的“作案经过”中所描述的犯罪过程一致,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意见书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陈军在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其庭前依法形成的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陈某辩称其有罪供述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取得,没有证据支撑,上诉理由不成立。

  上诉人陈某所提原判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宣告其无罪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辩护人所提指控上诉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宣告无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本案中,上诉人陈某系临时起意,意欲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遭拒绝,在被害人反抗过程中实施了杀人行为。

  二审审理期间,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的亲属积极筹款,自愿代陈某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审附带民事判决所确定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

  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对上诉人陈某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检察院认为,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适当;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判认定上诉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对陈某的量刑不当,应予以改判。

  最终,法院判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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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男子发现妻子出轨竟找情夫配偶作为补偿网友:公平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两性婚姻中,有的爱而不得,有的苦苦挣扎,有的却寻欢作乐,不以为然,最终酿成苦果。在婚姻中一纸婚书固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包容,只有这样才能支撑这个家在充满诱惑的社会中前行。

  以信任为基础,爱情作保障,以包容为纽带,二人才能执子之手,白头到老。

  至于婚内出轨,无论是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在小哥哥看来都是不可取的,在诱惑面前,没有人能百分百的把持住自己,没有能人能保证一辈子不出错。

  小哥哥这里说的婚姻内的包容并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退让式的包容,而是理性的经过深度思考的对伴侣的一种理解和包容。

  然而接下来的故事却让小哥哥大跌眼镜,他们对包容的理解可谓是超越了常人的道德伦理,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发生在云南的一对夫妻身上,丈夫韩某和妻子吕某是结婚多年且公认的一对恩爱夫妻。

  然而好景不长,一次偶然的机会丈夫韩某发现了妻子吕某与男子陆某有长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使得韩某怒火中烧觉得自己无缘无故地被戴了一顶“绿帽子”。

  发现此事的当天,心里不爽的韩某并没有立马揭穿,而是想着这“绿帽子”戴上了得设法摘下来,于是思考良久便心生一计。

  韩某没有选择任何直接惩罚妻子的行为,而是采取了另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他与其妻子商量让其情夫陆某的配偶杨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来作为补偿。

  这样双方互戴绿帽子,自己的绿帽子也算是摘了,这样也就双方互不亏欠了。

  这样荒唐的提议,若是换成其他家庭里正常的妻子早就一个巴掌扇过去了,或许还会稍带着骂上一句“人渣”。

  可是万万没想到是韩某的妻子吕某因为给丈夫戴了绿帽子,心中有愧,竟也荒唐的同意了丈夫韩某的提议,并答应会按丈夫韩某的指示做事。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在当日上午,丈夫韩某让妻子吕某把自己情妇的配偶杨某喊到自己家中,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跟杨某商量。

  在三人谈话期间,丈夫韩某话锋一转便说出了自己的妻子吕某与其丈夫陆某有通奸的事实,正当杨某发懵没有反应过来时,丈夫韩某便扑向杨某。

  而正当韩某准备和杨某在妻子吕某面前发生性关系时,遭到了杨某的强烈反抗,她大声喊叫求救,最终导致韩某未能得逞。

  丈夫韩某事后不甘心,并向杨某提出如果不答应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话,就要叫人去打她的丈夫陆某并散布他跟别的女人在外面乱搞的消息。

  杨某见商量不成,不能达成统一意见,便先返回家中冷静。

  当日下午两点,杨某又来到韩某家中商量解决办法,韩某再次提出用杨某的身体作为“补偿”的方案,并叫嚣如果不从就让其家破人亡。

  妻子吕某因为心中有愧,所以也在其中做杨某的工作,且答应此事不让其他人知道,杨某为了维护家人的安全,不得不答应韩某的条件。

  当日下午,韩某携带着镰刀到跳神凹(地名)的地里,等候在此施肥的杨某,并将杨某叫到事先铺好蒿枝的包谷地中发生了性关系……

  

  时隔多日,杨某以强奸罪将韩某和吕某告上法庭。被告人韩某却辩称:

  “我没有任何胁迫和强迫她,是她来喊我去的,办事的地点也是她定的,她自己本身是同意的,请法庭从轻处理。”

  而韩某的辩护人也提出:公诉机关指控韩某以“胁迫的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依法不能成立。本案韩某既没有违背过杨某的意志,也没有任何强迫其就范的行为。

  韩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韩某没有胁迫、强迫被害人,被害人是自愿的,被害人对其性权利有充分的处分权,双方属于典型的通奸行为。

  但是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在得知其妻与被害人之夫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心怀不满,通过语言威胁、恫吓,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压力,迫使被害人不得不答应其性要求,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负刑事责任。

  

  

  判决书出来以后,网友们都直呼大快人心,认为强奸犯韩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的制裁,但是也有些网友认这都是你情我愿的,顶多算通奸。

  那么对于这个故事你是怎么看的呢?

  

  小哥哥认为故事中的丈夫韩某自以为成功摘下“绿帽子”送给了陆某,一雪前耻,殊不知其荒谬绝伦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犯罪。

  最后,小哥哥想对各位网友说的是:要对自己老婆好点!不然你永远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给你戴了绿帽子,妻贤夫兴旺,家和万事兴!!!

  延伸阅读:

  女学生约男子吃饭酒店开房自称被强奸男子一招保平安

  大师说过,人纵有七情六欲,则固有一死,若六根清净,则为佛,便可永世轮回。

  人们常去拜佛,却不知道其实是在拜自己的欲望。

  欲望无处不在,尤其是在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空间,则更是隐藏着大量的情欲与黑暗。人们戴上自己精心包装的面具在网络空间中交换着自己的欲望,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受害者。

  作为次时代公民的我们,一定要懂得分辨网络上的真真假假和情情爱爱,用现在的一句话来说就是:

  “潘子,网上的东西都是虚拟的,我怕你把握不住啊孩子,因为这里水很深…”

  那么网络世界的水到底有多深呢?下面就让小哥哥来带你看看李先生的故事:

  今年4月份,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一名女孩称自己被强奸:

  

  “我在一个酒店里,今天刚和朋友吃了饭,本来只想睡一觉,后来他就把我衣服脱了,你知道吗,他想那个!”

  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出动,查到这个房间的登记人是一个叫李先生的男子。

  报警女孩说,她是因为失恋想找个人陪伴,所以就在网上发了个约饭的帖子,这时候李先生主动找上她,并在吃完饭去开房后,企图强奸自己。

  经查,李先生现年31岁,已婚多年,在奉贤区的一家公司做销售员,但是他在面对女孩的指控时却大呼冤枉。

  这不得不让民警感到怀疑,于是民警又找到了李先生了解事情经过。

  据李先生说,他在4月12号晚上看到女孩发的帖子之后,便主动私聊了女孩,然后第二天就一起吃了饭,聊了一些天,也喝了一些啤酒。

  

  他在喝了一瓶啤酒之后就感到有些醉了,看着喝的微醺的年轻的女孩就这么依偎在自己身上,他内心也起了涟漪,于是他着急买了单,随后便和女孩徒步来到附近的酒店。

  他认为当天下午他和女孩发生的一切原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可是女孩突然的反抗让他摸不着头脑。

  “开好房进来以后,就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嘛,可能有一些冲动,我们可能有些暧昧的动作,然后等我们要进行最后一步的时候,她突然就尖叫起来,吓我一跳。”

  “我就有些莫名其妙,就赶紧停了下来,之后她就一直在社交软件上给一个男生打电话,说她跟一个男的去开房,本来只想去睡觉,结果都快要发生关系了!”

  “手机里的那个男的说你这个小姑娘怎么这么不爱护自己啊,发生这个事情怎么办呀,要不报警吧!”

  当听到对方说要报警时,李先生慌了,觉得自己惹上了麻烦,同时悄悄的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李先生还是有起码的防护意识的,但他随意和网友出去喝酒开房是不可取的哦。

  

  而电话里的则是女学生的同伙,就是两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去网上散布信息,然后是敲诈勒索别人这样的一个行为,最终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怎么样水够深嘛,如果你是李先生,你会怎么办呢?

  如果觉得不过瘾,下面小哥哥再带你看一个故事:

  浙江台州一对夫妻结婚20多年一直挺恩爱的,然而,前段时间两人分别搞起了婚外恋,为此经常吵进派出所,民警深入一查发现事有蹊跷。

  原因起于去年年初,张大哥发现林大姐一有空就捧着手机聊微信,每次张大哥问她在跟谁聊天,林大姐总是闪烁其词。

  “我知道他也有花花肠子的,我不揭穿他罢了,他反而来找我茬。”

  林大姐在张先生说她外面有人后,立刻回了过去,夫妻俩气哄哄的,要不是民警多次阻拦,两人早又要扭打起来了。

  

  随后,民警将激动的夫妻俩分开,各自进行了沟通了解。

  林大姐表示,自己去年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对她也非常关心。

  “对方是做茶叶生意的,因为销售压力比较大,所以我只要有闲钱,就会帮他买走一些,减轻他的业绩压力。”

  而在张先生这边的版本,则是前阵子认识了一个30多岁的面容姣好的女孩子,这名女子也是做“茶叶生意”的,迫于经营压力三天两头和张先生哭诉。

  张先生看着心爱的女子为茶叶的销售业绩愁眉苦脸,心软了,于是也多次掏钱帮忙。

  双方民警把夫妻俩的说辞一汇总,马上发现了猫腻。

  

  “都是做茶叶生意,都是30多岁的年纪,而且夫妻俩也都多次花大价钱帮忙买茶叶,手法和情况基本如出一辙。”

  民警马上对夫妻俩的微信好友信息作了对比核查,结果发现很多雷同点,可以初步判断,夫妻俩遇到的十有八九是同一伙骗子。

  为了证实这个推论,民警给对方发送了一句“我是民警,你们的行为已经被识破了”。

  随即,夫妻俩微信上的“网上情人”很快就把他们删除了好友。

  看到这个情况,夫妻俩才相信,自己确实是碰到骗子了。

  “真是太惭愧了,骗子不仅骗了我们的钱,还把我们夫妻俩搞得闹矛盾,实在是可恨。我们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多留个心眼防止再次上当。”

  

  都说爱情是盲目的,而在网络爱情面前则更盲目,甚至连基本的判断能力都没有了,网络时代固然好,但却别轻易的落入别人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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