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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15条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2021-11-18 09:18:00

  本报讯 (记者邹佳伶)近日,我省印发《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改善金融服务等15条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

  《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深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对企业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困难减免。

  年内新增2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采取“先贷后借”模式,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银行机构发放贷款的平均利率控制在5.5%左右。

  鼓励各地中小微企业政府续贷周转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转贷资金服务,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深的中小微企业,解决企业到期还款资金不足的问题。

  运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政策,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深的行业融资纾困,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还旧借新,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延期期满仍有资金需求的积极通过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继续给予支持。

  全面推行“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模式,推广“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对中小微企业申请海关通用资质、特定资质,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办理”。

  优化我省收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在现有差异化政策的基础上,对通行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货车,进一步增加优惠路段和扩大优惠时段。

(文章来源:南昌日报)

文章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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